联合光伏与招商局银科投资联合收购新疆80兆瓦电站项目,并向招商财富发行5.292亿港元可换股债券
时间:2014-10-31

中国香港,2014年10月31日 – 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光伏” 或 “本公司”,股份代号:00686.HK,第一大股东为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招商新能源”),中国领先的专注光伏电站的投资和运营商,今日欣然公布本公司将与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资本”)旗下深圳市招商局银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科”)(或其所托管之基金,下同)向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创大太阳能有限公司联合收购常州光昱新能源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全部股份权益。目标公司于中国新疆哈密市和吐鲁番市拥有四个总装机容量共计约80兆瓦的已并网光伏电站。同时,本公司将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旗下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财富”)发行本金额约为港币5.292亿元(相当于人民币4.2亿元)的可换股债券,所得资金将专项用于支付收购目标公司股权及电站资本性支出和营运开支。

根据合作协议,本公司将收购目标公司之51%股权,而招商银科将收购目标公司之49%股权。此外,有关联合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待若干先决条件达成,本公司将向招商财富发行可换股债券。债券本金额约为港币5.292亿元,年利率为7.5%,发行价为本金额100%,初始换股价为港币1.03元。另外,自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交割之日起满6个月但不超过3年内,招商银科有权要求本公司收购其所持目标公司之49%股权的部分或全部,本公司将以发行股份支付对价。当本公司股份价格连续1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股价达到每股港币1.7元时,本公司有权按每股港币1.03元发行股份为代价向招商银科收购目标公司全部49%股权。

本次联合收购是本公司继与招商系兄弟公司华北高速联合并购江苏丰县电站后,和招商局集团系内银行资金及产业基金联手并购的新模式,开创了光伏产业与金融资本无缝对接的崭新形式,通过产融结合的方式加快光伏电站的业务扩展,并将本公司的光伏电站版图扩展至新疆。作为招商财富的主要股东,招商银行近日发布的《光伏发电行业信贷指导意见》显示,银行介入光伏发电行业已具有较大空间和前景,被招商银行列为适度进入类行业,相关文件也为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落实而背书,未来本公司将会与招商局旗下的基金、招商银行及其系内公司、境内外战略合作的产业基金及重要合作伙伴进一步加强合作,将联合光伏打造成为中国最有竞争力的光伏电站运营商,并成为资本市场上最具有投资价值的光伏电站行业的平台。同时,受益于电站投资的长期、稳定收益,本公司亦深信会有更多的金融及保险机构参与支持光伏发电行业,携手拥抱清洁能源发电事业,共同为改善中国的环境质量作出贡献。